各学科、学生:
为进一步落实《6163银河.net163.am新时代卓越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东林校研[2021]10号),加强学位授予全方位、全过程管理,提高学位授予质量,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东林校研[2021] 16号)相关规定,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,请学科、导师及研究生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, 合理安排相关工作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进一步压实各级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主体责任。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;学院作为研究生培养主体,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机构,对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具有第一管理责任和审核责任。
(二)做严、做实研究生学位授予过程管理。各级责任主体要对学位论文预答辩、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、学位论文送审评阅、答辩资格审核、学位论文答辩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等学位授予各环节严格把关。
(三)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。坚决杜绝学生毕业后各级学位论文后评估抽检出现问题。
(四)土木工程学科由一级学科组织,二级学科做好学位申请配合工作。
二、各环节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
(一)学位申请
时间节点:截至3月11日
具体要求:
学位申请人登陆“数字东林-研究生管理系统(新版)-学位模块”
(以下简称“管理系统”)提交学位申请,启动本学期学位申请程序。 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的填写,请学位申请人本着认真、严肃的态度如实填写,尤其是学位论文题目、研究方向、关键词等重要数据,将直接用于后续的学位论文送审评阅、教育部学位注册等各环节,请学位申请人务必认真准确在管理系统中填报。留学生需用中文填写。学位申请人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,逾期系统关闭,本学期不再受理。
流程:学生申请-导师-学科-学院(请关注审批节点)
(二)学位论文预答辩
时间节点:最晚截至3月底完成
具体要求:
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前,学科、学院对学位论文全面检查、提升的重要环节。各学科、学院要高度重视预答辩,尤其是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,严格执行《6163银河.net163.am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附件1)中预答辩的相关规定,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,坚持原则、严格把关、敢于“亮剑”。条件成熟后,各学科应尽快组织预答辩,以留给学生更多的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的时间。预答辩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。完成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才能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,同时学生导师在网上审批通过后才能参加预答辩工作。
流程:学生申请-导师-学科秘书-学科带头人-学院(请关注审批节点)
(三)学位论文提交
时间节点:最晚截至4月5 日提交
具体要求:
学位申请人按照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后,最晚于4月5 日24点前,将终稿学位论文及摘要上传至管理系统,学院对学位论文模板、作者及科研成果隐名情况进行格式审查。学位申请人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,逾期系统关闭,本学期不再受理。
(四)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
时间节点:学院自定
具体要求:
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是促进学术诚信、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、有效实施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必要环节。我校委托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。所有学位论文送审前,各学院均需进行重复率检测审核。学位论文整体或局部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 复制比”不得超过30%。重复率超过30%、确有正当理由的,需在管理系统中填报申诉理由及情况说明,由导师、学科带头人、学院严格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送审的决定。重复率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,不再允许个人替换,直接用于学位论文送审。
(五)学位论文送审评阅
时间节点:4月中旬-5月底完成
具体要求:
博士学位论文100%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隐名评审。硕士学位论文按照50%的比例、管理系统随机自动抽取名单,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隐名评审。未被学校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,由所在学院负责送审评阅。
学位申请人在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的相关数据,尤其是论文题目、研究方向、关键词等关键数据,是平台隐名评审的直接依据,请填写时务必保证准确无误。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规定的论文评阅最长时限为35个工作日(7周,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间开始计算)。
(六)答辩资格审核
时间节点:最晚截至5月28日前完成
具体要求: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附件1)中答辩资格审核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。导师、学科、学院要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情况、所修学分情况、学位论文送审情况、学术创新成果情况进行全面审核,全部合格的方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,学科一定严把质量关。
2021年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,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, 既可执行新要求,也可执行旧要求。新要求以学院制定的《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》为准,旧要求仍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》(附件2)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的相关要求执行。
2021年之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,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, 既可执行新要求,也可执行旧的要求。新要求以学院制定的《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》为准,旧要求以学院入学当年要求为准。
学位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学术创新成果,需尽快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,最晚截止5月底提交完毕,逾期系统关闭,本学期不再受理。
(七)学位论文答辩
时间节点:最晚截至6月12日完成
具体要求:
各单位按照《6163银河.net163.am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附件1)中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。答辩完成后,导师要及时督促学生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形成修改记录,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上传管理系统。学科秘书完成成绩提交工作。
时间节点安排
1.学位申请:截止3月11日;
2.学位论文预答辩:3月底;
3.学位论文提交:截止4月5日;
4. 学位论文重复检测:学院自定;
5.学位论文送审评阅:4月中旬-5月底;
6.答辩资格审核:5月28日前;
7.学位论文答辩:6月12日前。
6163银河.net163.am
2023年3月1日